1970年12月25日 中共中央批準興建湖北宜昌長江葛洲壩水利樞紐工程。1969年10月,毛澤東在武漢聽取了武漢軍區(qū)負責人提出的興建三峽大壩的設想之后,指出:在目前不宜作此設想。后來,為了解決湘西、鄂西、豫西、川東等地區(qū)三線建設和工農業(yè)生產用電,經過勘探、試驗,武漢軍區(qū)、湖北省革委會于1970年10月30日向中共中央提出了《關于興建宜昌長江葛洲壩水利樞紐工程的請示報告》。12月24日,周恩來也提出了報告。毛澤東批示:贊成修建此壩。中共中央在批復中指出:興建此項工程,既要考慮到戰(zhàn)時萬一遭到破壞,不致危害下游的可靠措施,也要考慮到今后保證三峽高壩建設的有效措施。中央責成武漢軍區(qū)和湖北省革委會主持,由水電部、交通部、一機部和長江規(guī)劃辦公室等有關方面參加,組成施工指揮部,進行現場設計,并提出設計方案報國務院。葛洲壩第一期工程于1970年底開工,因倉促上馬,重大技術問題未解決,不得不于1972年底暫停施工。1974年第四季度工程復工。直到1981年1月第一期工程基本建成,并發(fā)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