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公安部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動員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從即日起統(tǒng)一開展打擊電信詐騙犯罪專項行動;6月21日,廣東省法學會犯罪學研究會與廣東省公安廳刑事偵查局聯(lián)合舉行打擊和預防電信詐騙犯罪研討會,來自公安、銀行、檢察院、法院的代表和高校的學者齊聚一堂 為如何形成打擊電信詐騙“鐵拳頭”建言獻策。
知己知彼、百戰(zhàn)不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這是廣東省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梁偉發(fā)昨日對全省公安系統(tǒng)進一步打擊電信詐騙犯罪所提的兩個要求。
一切表明,廣東各方已經準備聯(lián)手吹響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集結號。
警方:
組建“秘密力量”出重拳
廣州公安局刑警支隊的一位負責人表示,電信詐騙犯罪集團是將“臺灣經驗”嫁接到大陸的,所以,借鑒臺灣警方的辦案經驗、與臺灣警方建立合作關系,是很有必要的。他建議,廣東乃至全國的警方,在打擊電信詐騙犯罪方面,可以對臺灣警方的經驗加以鑒別、吸收,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有資料表明,電信詐騙集團甚至組織有關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規(guī)定,且熟悉當?shù)厮痉ㄟ\作。在犯罪人員構成上,不乏法律、計算機、心理學等專業(yè)人士。為此,廣東警方也在調整偵查人員的知識結構上做了努力。對此,廣東省法學會犯罪學研究會會長黃立教授建議,對于專業(yè)技術人才,不能僅靠警方自行培養(yǎng),應該在條件允許由政府向社會購買技術服務或者增加技術雇員。
黃立教授還建議,由政府牽頭建立專門機構,建立系統(tǒng)的防控體系、打造一個功能強大的綜合應用信息平臺,多部門攜手形成“鐵拳”,向電信詐騙犯罪全面宣戰(zhàn)。
事實上,廣東警方已經有所準備。梁偉發(fā)表示,警方已經準備采取各種手段嚴厲、精準地打擊電信詐騙犯罪。對于打擊的力度,梁偉發(fā)說:“有多狠,打多狠!”
檢察院:
突破證據(jù)難題提高起訴率
來自廣州市檢察院的一位主訴檢察官透露,在審查起訴案件過程中,因為取證難、證據(jù)量少,詐騙類犯罪的退查率、討論率和無罪判決率是最高的。這位檢察官表示,要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打下去,除了要求公安機關與電信、銀行部門的通力合作,提高破案率外,還需要公、檢、法三家對電信詐騙犯罪證據(jù)標準達成共識。他認為,在詐騙類犯罪證據(jù)量本身就少的情況下,只要事實基本清楚,證據(jù)基本充分,就可以判其有罪。
電信詐騙犯罪是團伙犯罪,各成員分工合作,層級比較分明,大致可分為“組織和撥打詐騙電話層”、“VOIP技術支撐層”、“網絡銀行拆分資金層”、“銀行提款層”等四個層級。這四個層級人員往往以自己不知情來企圖洗清罪行,往往是站不住腳的。這位檢察官表示,以出售“電話欠費”錄音自動語音撥號系統(tǒng)為例,該系統(tǒng)也只能用于實施非法行為,且明知他人用于實施非法行為而予以出售,就應當歸屬為詐騙共犯,這樣的理由還是較為充分的。
銀行:
廣東起草打擊電信詐騙機制
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法律法規(guī)部的一位負責人認為,如何提高居民的防范意識很關鍵。除了進行提示外,從技術層面來說,銀行也有可掌控的空間。如對于一些不尋常的賬戶,銀行可以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對符合特定條件的可疑賬戶進行鎖定,或者定期對可疑賬戶進行篩選,并逐漸建立詐騙可疑賬戶的黑名單等。
廣東省銀監(jiān)部門有關負責人則表示,廣東正在起草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協(xié)作機制,一旦有群眾報案提供詐騙賬號,銀行便立即采取措施將其賬號凍結。
學者:
在刑法中增設電信詐騙罪
暨南大學法學院教授梁玉霞認為,防范電信詐騙犯罪,要從源頭抓起:在不修改刑法的前提下,通過降低立案標準,加重刑罰幅度,以強化對電信詐騙犯罪的懲治;公安部門還可通過行政懲治措施和管控方法,對電信詐騙以及違規(guī)行為予以打擊;電信主管部門應加強對電信行業(yè)的監(jiān)管力度,嚴查不具有市場準入資格的短信公司等,對合法的電信運營商等要加強監(jiān)管。
立法滯后也是打擊電信詐騙的一大阻礙。最為突出的是,相關部門對電信行業(yè)缺乏有力的監(jiān)管,一些國家和地區(qū)對垃圾短信等給予了嚴格的監(jiān)控和懲罰,但中國目前至今都沒有對“垃圾短信”給出官方定義。梁玉霞建議,應該在刑法中增設電信詐騙這一罪名,配合以較高的法定刑,規(guī)范和懲治這類行為。
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位法官則認為,可以借鑒外國法律規(guī)定,設立“職業(yè)詐騙罪”,在刑法規(guī)定的詐騙罪量刑數(shù)額標準上再上一檔,從而增加犯罪成本。
黃立教授則認為,遏制電信詐騙應該重在預防。更應該從如何保護用戶資料的安全性和對虛假主叫的攔截上多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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